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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4开放基金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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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1. 基金重点资助对象本基金向全国从事低品位能源利用技术及系统的研究人员开放,凡具备博士学位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在以上规定的范围内提出申请。开放基金课题设置青年访问学者基金(原则上重点资助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普通访问学者基金(原则上重点资助国内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副高职及以上的科研人员)和海外访问学者基金(重点资助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在职科研人员)。2.资助强度2014年低品位能源利...

1. 基金重点资助对象

本基金向全国从事低品位能源利用技术及系统的研究人员开放,凡具备博士学位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在以上规定的范围内提出申请。开放基金课题设置青年访问学者基金(原则上重点资助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普通访问学者基金(原则上重点资助国内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副高职及以上的科研人员)和海外访问学者基金(重点资助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在职科研人员)。

2.资助强度

2014年低品位能源利用技术及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基金拟资助4-6项课题。其中青年访问学者基金资助课题拟设置1~3项,每项平均为2万元;普通访问学者基金课题拟设置2~4项,每项4~6万元,海外访问学者基金资助课题拟设置1~2项,每项资助强度6~8万元。实验室欢迎和鼓励获得项目资助的申请者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或派研究生到本实验室进行学位论文研究;申请者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也可以在原单位进行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但原则上要求各位基金获得者有义务参加重点实验室要求的各项学术交流和其他的科技合作。

3.实验室接受具备下列条件研究项目的申请:

(1)符合《指南》资助范围的研究;

(2)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的研究;

(3)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有基本的研究条件,有一定时间到本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

(4)经费预算实事求是;

4.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 2013年度本研究基金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131125(邮寄申请书以投递日邮戳为凭)。申请者必须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书(一式三份,依托单位盖章)寄送到实验室,邮寄地址:重庆大学动力大楼305办公室吴瑶老师收,邮编:400044,同时寄电子版一份,电子邮箱:dlwuyao@cqu.edu.cn  电话:023-65111297

6.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连同在研的基金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和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基金项目审批与立项

1.实验室各研究方向的研究室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负责基金项目的初审,然后送外单位同行进行函评,最后由学术委员会进行终评。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建议不予资助:

        (1) 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 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

(3) 申请者或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数,连同在研资助项目数超过两项;

(4) 与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

(5) 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明显不清,无法进行评审;

(6) 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或申请者不可能到本实验室工作;

(7) 申请经费过多,基金无力支持;

(8) 已从其它部门获得充足的经费;

(9) 申请者对已获资助项目,不执行开放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补正的,或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发表一篇论文或未取得研究成果的。

2.对通过初审的每项申请,选择至少两名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学术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熟悉被评项目学科领域的国内外情况、学风严谨、办事公正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评审。

3.实验室负责人在初审、同行评议的基础上,对申请项目进行复审,提出客观的项目评审意见及资助强度,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

4.学术委员会听取初审和复审报告,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审查,确定年度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实验室将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5.实验室主任将于20141月签发评议结果,通知申请者及所在单位。

6.课题负责人应于20141月底前,在申请书的基础上,根据批准通知,填写《低品位能源利用技术及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计划任务书》,并签署研究合同。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实验室,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逾期不报,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项目,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详细注意事项请参考基金申请指南。

低品位能源利用技术及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庆大学)

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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